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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汛前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汛前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渝水基〔2010〕19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水投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度汛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市级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进行建设质量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级在建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县城以上城市堤防工程、涉及度汛的城市供排水工程和水处理工程等水利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执行情况
  主要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对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所需的规程、规范及质量标准的配备及执行情况。
  (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主要检查初步设计审批(或核准)手续情况、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手续、施工设计图审批手续和工程开工令手续等办理情况。
  (三)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资质情况
  主要检查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检测等单位是否在其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的情况。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对施工、主要设备制作、检测等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情况。
  (四)参建各方质量体系及质量管理制度情况
  检查参建各方是否层层落实质量责任,主要对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和检测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情况进行检查。
  (五)质量检验与评定,验收结论核备(定)情况
  主要检查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执行情况;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和工程实体的质量抽检情况;质量评定是否及时、真实、正确;是否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相关规定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核备(定)等。
  (六)实体工程质量检查
  主要检查施工工序、工艺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原材料、中间产品以及实体质量是否经相关检测单位检测等情况。
  (七)区县水利部门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主要检查区县对应监督工程的工作开展情况;协助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市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三、检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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