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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具体方法
  (一)构建完整的信息平台
  1、数据采集。市建委负责定期收集鄂州市房屋建安工程造价的标准值,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定期收集鄂州市的土地基准地价,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定期收集房屋的坐落地址、小区名称、房屋类别、建筑结构、朝向、面临景观、房屋总层数、房屋所在层数、有无电梯、建筑面积、房型、容积率、采光状况、建成时间、交易时间、交易类型、交易价格、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三个部门所采集数据应完整及时地提供给地税部门;市地税局从纳税人申报资料获取税源信息,并采取组织税源普查等方法获取房地产的其他基础数据。
  2、资料审核。根据鄂州市的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建安造价标准,以及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平均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指标,从客观、准确、完整的原则出发,在评税工作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与逻辑性。
  3、信息录入。集中组织人员采取一边录入、一边再次审核的办法,以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全面。构建完整有效的数据平台,逐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对房地产税税源信息的动态监控管理。对信息录入工作量大的可采取外包方式,聘请专人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完成。
  (二) 探索科学的改革路径
  1、组织调研。针对我国房地产税按帐面价值或面积大小征收,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采取以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开展相关调研。
  2、专家座谈。邀请财税专家和教授进行座谈,就房地产税收的改革路径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市现行税制和经济现状,对房地产税收的税基、课税范围、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
  3、形成课题。组织专班形成调研课题,为房地产税收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
  (三) 建立公平的评估体系
  1、确定评税方法。以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现有工作成果和政府颁布的分类房产建安造价标准和城镇基准地价资料为基础,结合市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确定一套科学的评税方法。
  2、制定评税技术标准。各级财税部门在建委、国土、房产等部门的配合下,对本地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及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评税工作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本地的评税技术标准。
  3、建立评税软件体系。根据本地评税技术标准,选择适用的软件系统,并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特点、价格影响因素及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情况,在评税工作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对通用软件的功能设置、基准价格及指标、公式和参数等进行本地化修改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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