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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教育投入体制,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开展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复转军人的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对民间资本投入教育的奖励机制。

  (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要求,制定出台《甘肃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及配套办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推进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5月30日前,在全省28个县市区进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自6月起,在全省不少于60%的县市区推进综合改革。年底前在全省推开。

  (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加快我省具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步伐。探索国有资本在文化部门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途径和方式。加快民营文化企业发展。

  七、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研究实施适应主体功能区发展的差别化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禁止、限制开发区域,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强化生态补偿的税收调节机制,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研究建立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我省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功能区等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

  (二)稳步推进价格改革。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重点推进水、电、气、热、矿产资源等领域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与结构调整。加强成本约束,改进电价管理;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逐步规范价格和收费标准。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和市场价格应急预案,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三)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能耗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和实施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完善多元化的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的财政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抓住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的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机遇,按照《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5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61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制定《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甘肃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甘肃省循环经济质量标准体系规划》和《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办法》。

  (四)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进一步修订完善《河西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抓好张掖市、武威市、敦煌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省级43个节水型社会试点的建设,努力实现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的跨越。深化水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水权形成、分配和交易的相关规则,促进水市场的健康发展。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实现水资源费的统一征收。

  八、围绕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宽对外开放领域。

  (一)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以项目业主为主、政府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大力调动企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激励、协调、跟踪服务机制,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产业链条延伸,积极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投资。

  (二)进一步拓宽对内、对外开放领域。研究提出鼓励东部地区开发区与我省合作共建产业园区,鼓励我省企业主动承接国际制造业和服务业双重转移的扶持措施。支持我省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和境外战略投资者合作,通过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资本结构、布局结构在更高水平上的整合,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九、积极开展改革试点,以点带面推进改革工作。

  (一)着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以我省新农村建设3个试点市和11个试点县为重点,整体推进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兰州市、金昌市、嘉峪关市要根据省政府批复的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做好有关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把规划编制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首要前提,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关键,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着力点,把建立城乡一体化制度体系作为保障,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管理,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带动能力和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加强对农村社会事业、基础建设投入支持力度,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劳动就业统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启动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16号)要求,做好我省试点区域的选定、申报以及试点方案的制定工作,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三)进一步抓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以政府引导为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小城镇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深化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功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法治化、社会化和民主化的新型城镇管理体制。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吸引农民在镇区就业,不断提高小城镇聚集度。要率先在各试点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进入门槛。

  (四)积极进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探索。全面实施省委“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探索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形成区域间协调合作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推进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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