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7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
甘肃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全面完成“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的改革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
(一)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战略重组。加快大型省属国有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实现产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高管人员薪酬制度。加快长风集团、驼铃客车、长通电缆等3户企业政策性破产步伐。对完成政策性破产的企业,以存量资产为主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省内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联合和兼并重组。重点推进兰电、兰石、兰通、甘肃稀土等企业的战略重组。加快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推进商贸流通、建筑、农牧、交通、旅游等领域国有企业的产权多元化、与政府职能部门脱钩和职工身份转换等3大改革。
(二)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企业改革。探索开展市政公用企业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国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集团试点,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特许经营以及收购、参股、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和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格局。全面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
(三)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继续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体系,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研究制定《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的实施意见》。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落实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二、深化涉农领域各项改革,努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一)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30号),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培育流转主体,加强流转服务。进一步探索实行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入股等多种方式,推动农民承包土地的合理流转,促进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的纠纷问题。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二)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41号)和《甘肃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省委办发〔2009〕84号),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林地,林木资产流转,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沼气建设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编制实名制,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任务。健全乡村两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继续探索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具体途径和保障措施,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试点覆盖范围,逐步形成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户资金互助社、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性担保服务组织在内的多层次县域金融体系。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全面做好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34号)精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办林权抵押、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
(五)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完善并落实支持和促进其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农业、林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在县市区及乡镇两级建立专门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林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六)继续推进其他涉农改革。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号)精神,全面启动新一轮农垦改革,加快农垦企业与地方经济融合。加快供销社基层组织的重建,积极构建农业现代经营网络。完善扶贫机制,推进集中连片扶贫,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棉花质量检验体制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扩大水管体制改革成果,大力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水价改革。
三、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
(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公共领域的投入。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推进“乡财县管”、“村财乡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进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促进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的规模和效率。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