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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河北省质量管理奖的通知


  附件2:
河北省质量管理奖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推荐单位:             (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制

填 表 说 明

  1、质量管理奖申报材料主要由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四部分组成。所填数据及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数字及各类符号应填写正确、清楚、完整。
  2、申报表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申报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当年前连续三年的指标。
  ●经济类型按照GB/T12402-2000填写,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填写,企业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填写大、中、小型。
  ●施工企业、服务企业“主要产品”项填写施工种类、服务内容。“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或年营业收入代替。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质量指标及安全指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3、组织简介限在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附录B。
  4、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审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04)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开展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各条中有关说明的内容可互相引用,但应注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超过5万字;
  5、证实性材料主要包括:
  ●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环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纳税证明原件。
  ●统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等证明原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获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省优质工程、省服务质量奖等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近三年省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名牌产品的证书复印件。
  ●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证书复印件。
  ●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能力合格确认证书复印件。
  ●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QC小组的证书复印件。
  ●产品获得新产品证书的,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的新产品证书复印件。
  ●产品出口的,提供海关证明出口数量和金额的复印件(或外汇管理部门的结汇单据复印件)。
  ●申报企业全貌照片及企业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
  6、申报材料请用A4规格的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式二份。
  7、为便于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秘书处与申报单位联系,请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在基本情况表中要写明单位确定的申报质量管理奖工作联系部门、联系人等信息。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成立日期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企业规模

 

法定代表人

 

最高管理者姓名

 

质量管理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创奖工作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员情况

职工总数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高级

 

质量管理

人员

 

高级

 

中级

 

中级

 

主要产品/服务

   

体系认证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

□ 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但未经认证。

□ 已经认证。认证时间:   年   月   日

环境管理体系

□ 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但未经认证。

□ 已经认证。认证时间:   年   月   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但未认证。

□ 已经认证。认证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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