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河北省质量管理奖的通知
(冀质监函〔2010〕82号)
各市质量振兴领导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管理创新,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实力,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省开展争创河北省质量管理奖活动,表彰奖励我省追求卓越质量经营的先进典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或服务的企业(组织)。非紧密型企业集团不在申报范围之内。2007年获省质量管理奖的单位有效期已满,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已学习和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2、按照ISO9000标准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且已通过认证;积极贯彻ISO14000、ISO18000标准,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照;三废治理达标,节能、降耗符合政府、行业有关规定和要求。
4、企业经营业绩良好,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销率、人均利税等在全省同行业中处先进水平。
5、工业企业连续两次获得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施工企业、服务企业连续两次获省以上优质工程、优质服务方面的表彰。
6、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100%,且均为有效期内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新产品产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品(工程)在近三年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商检中全部合格,服务单位近三年未因质量问题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7、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服务质量、劳动保障等重大有效投诉。
三、推荐及审定程序
1、申请。根据自愿的原则,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按照省质量管理奖评审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04)进行自我评价,并经设区市质监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于3月30日前向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秘书处递交创奖申请(见附件1)。
2、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质量管理奖申报表》,同时提交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及含所有申报资料的光盘一张,于6月30日前报送至推荐单位(各市质监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
3、推荐。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施工企业需经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于7月10日前报送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4、资格审查。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5、资料评审。7月底前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资料评审。根据资料评审结果,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组织的名单。
6、现场评审。8月中旬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给出现场评审意见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7、评价提名。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秘书处根据现场评审结果及相关方面意见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提出获奖单位推荐名单,提交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并报省政府批准。
四、 表彰奖励及管理
1、对获河北省质量管理奖的单位,由省政府予以表彰授奖。同时,对新获奖单位中在质量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1名)授予河北省质量特别奖。
2、河北省质量管理奖作为全省质量方面最高奖项,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有效期满未通过复审的,将取消其河北省质量管理奖称号。
五、其他事项
各市、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通过争创河北省质量管理奖活动,促进广大企业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不断追求卓越,在提高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方面取得突出绩效,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联系电话:0311-67568065;
联系人:刘燕。
附件1:
河北省质量管理奖创奖申请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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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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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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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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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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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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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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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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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管理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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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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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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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奖工作联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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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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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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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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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简介(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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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学习和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情况(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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