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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发布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的考核、申报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措施建议;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八)水产渔政科

  拟订全市渔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进步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验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渔船、渔机、网具;负责渔政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生产。

  (九)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贯彻落实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发展;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定期监测评估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拟订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洽谈;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对外援助有关事项;拟订全市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业招商项目规划及有关规定。

  (十)经济作物管理科

  指导全市经济作物生产;拟订经济作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生产技术措施;制定全市蔬菜、中药材、棉花、瓜果、食用菌等特色产品的发展意见、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烟叶生产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烟叶生产发展的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烟叶生产的计划实施方案。指导烟叶生产工作及督促检查;负责与烟草部门和各县(市)的业务联系。

  (十一)农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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