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管理工作,审核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承担国际组织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工作;指导重要展览展销活动;组织参加与港、澳、台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科
拟订城乡市场发展规划,制定规范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对外招商与合作、信福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
(八)商贸服务管理科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九)市场秩序科
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规划与服务贸易科
编报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负责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扶持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拟订技术贸易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散装水泥的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市场运行与企业服务科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指导局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商场建设及所属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监管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商协会的建设、指导、协调与监管工作;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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