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组织参加以河南省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三)负责局属单位的管理和市直商务领域商协会的业务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工作督查督办及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机关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经费报帐和核算工作;负责全市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工资管理、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系统工会、女工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外商(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
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制定全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长远规划、相关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外商投资环境治理工作,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对外贸易科(许昌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全市鼓励技术出口的办法和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统计、发布工作;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外商投资促进科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库;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组织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