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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旅游促进科

  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的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投资立项申报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

  (三)监督管理科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导游人员的资格认证培训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四)外事管理科

  指导、协调全市涉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外事件;负责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承办市领导会见来访外宾和出国访问事宜;负责国外记者及外国新闻机构驻华记者来许采访有关事宜;负责全市涉外礼宾工作;负责接待应邀来许访问的重要外宾;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市、县(市、区)及其他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办理邀请外宾来许访问的有关事宜;为全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其他重要外事活动提供翻译。归口管理全市临时因公出国(境)的计划管理和审查、呈报工作;协调处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进行出访前外事纪律教育,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出访团组进行监督、监管及案件查处。

  (五)侨务科

  贯彻落实侨务工作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来许定居的有关事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的救济和扶贫工作;负责处理侨务信访事宜及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国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交流工作;进行侨史及姓氏研究;受理和监督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

  (六)港澳事务管理科

  归口管理我市港澳事务;统筹协调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联系;协调促进我市与港澳地区在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港澳事件;承担全市公务人员因公赴港澳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维护港澳同胞及其侨眷在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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