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机关办公;制定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局机关文秘、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外事、财务、人事、编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有关会务、接待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通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报告;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定期通报伤亡事故情况,按时编制《伤亡事故月报》;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有关科研成果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行业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林业、军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
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备案和演练工作;掌握全市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建立预警机制;负责履行值守应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依法组织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的举报、查处及奖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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