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拟订流通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七)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起草有关流通服务业的规范性文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流通领域依法行政和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服务业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财务、国有资产、车辆、接待、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报送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现代物流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汇总并分析物流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政策建议;研究物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掌握并组织推进物流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对物流业发展的考核评价。
(三)消费品流通科
负责商贸流通市场运行状况的综合分析和监测,提出政策和建议;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以及对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分析;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和措施;负责酒类、典当行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承担粮、油、肉、菜、糖、盐、小包装食品等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生产资料流通科(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
组织研究拟订生产资料流通发展规划;汇总和分析发展趋势和动态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成品油流通、煤炭流通、民爆器材、汽车品牌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及老旧汽车更新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旧货流通、散装水泥推广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