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公务员培训教育科
指导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拟订政府公务员培训规划、标准、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十)党委工作部(人事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和教育工作;负责局系统中层干部考核、任免、聘任工作;负责局系统综合治理、统战、维稳和扶贫工作;负责协调、管理局系统的政务公开、行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市纪检委、市监察局交办的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的党建和群团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70名(含外国专家局6名)。其中:局长(兼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副处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4名(含外国专家局副局长2名、保健办副主任1名、信访办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含外国专家局1名)。
五、外国专家局
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受省外国专家局委托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负责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管理工作;拟订国外专家表彰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国外专家、引进智力项目相关政策和出国(境)培训政策及管理办法;制定全市引进国外专家和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负责归口管理国家和省引进国外专家、出国(境)培训、研修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及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研究拟订市政府吸引海外研发团队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计划,协助企业引进海外研发团队。
市外国专家局直接管理的引进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范围为:在国际科技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学者;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政府重要机构、重要国际组织中担任过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专家;在国(境)外知名高等学校、知名研究机构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境)外主持过重大科技专项、重要工程项目的高级管理、技术专家;市内急需的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