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务,党、团组织关系调转等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4.关于兴隆镇的组建及马家庄、响山子两村划转至首山镇事宜,由辽阳县政府按照省政府批复组织实施。
(二)关于中小学校的调整
1.将兰家镇中学、中心小学、单家小学、东喻小学、石灰小学随兰家镇一并划归宏伟区。
2.将张台子镇高营墙小学、接官小学,罗大台镇的尖山子小学划归太子河区东京陵乡。
在河东新城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成之前,尖山子村108名小学生继续在罗大台镇中心校就读,158名初中生继续在其镇中学就读,升高中时享受太子河区待遇,划出的教师与学校其他教师福利待遇保持一致。由市财政局组织灯塔市、太子河区政府的财政部门算体制帐。
3.在辽阳县高中就读的划出区域的高中生允许对等转入宏伟区就读。响山子、马家庄两村小学生毕业后允许在兰家镇中学就读。
4.辽阳县、宏伟区对30名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差额问题(辽阳县800元/月,宏伟区664元/月),待交接后由宏伟区自行解决。
5.以上中小学校调整待本学期结束后进行。
(三)关于乡镇卫生院、水利站的调整
将兰家镇卫生院在职职工15人、退休人员11人连同资产债务一并划归宏伟区;罗大台、张台子两镇卫生院和水利站人员按划出村人口占全镇人口比例划转。
(四)关于企业的调整
对调整区域内的企业实行属地管理。此次区划调整共涉及企业63户,其中兰家镇38户,灯塔市3个村25户。
(五)关于土地的调整
此次行政区划局部调整需要移交的相关资料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资料;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资料;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资料;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档案资料;土地使用权查封登记资料;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及图件、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台帐、图件及数据;农房审批档案;农转用报批档案;划拨、出让、租赁等用地管理档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幅图、数据等相关资料。与其他乡镇一起组卷上报的农用地转用资料,在复印材料上盖章认定后移交,原件留在原单位保管。
辽阳县农科示范基地为辽阳县所有,不属划转范围,有关合同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关于农业方面的调整
位于调整区域内乡镇、村的涉农政策问题由农业组负责组织实施。2009年以前已建的农业项目,涉及县以上政府投入的项目配套资金,按原投入渠道将资金拨付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