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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一律拆除复耕;

  (二)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新修编规划)或可以调整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要在依法处理到位后,抓紧补办建设用地手续;

  (三)对产能过剩、重复建设、“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未报即用的违法用地要从严从重处理;

  (四)对以农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为名,违法用地搞非农建设的,一律严肃查处;

  (五)对纳入批而未供范围的土地,要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92号)要求,加快土地供应,避免出现未供即用的违法用地行为。

  四、方法和步骤

  此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采取由各县(市、区)组织自查自纠,市卫片土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核查的方式进行,从2010年2月起,按7个步骤实施。

  1.动员部署。2010年2月2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工作动员、领导组和实施方案上报工作;

  2.全面清查。2010年2月底前,完成拉网式清查;

  3.自行整改。2010年3月10日前,完成自行整改;

  4.统计上报。2010年3月15日前,各县(市、区)完成自行验收,并上报统计数据、工作报告;

  5.检查验收。2010年3月16日-3月20日,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卫片核查和整改检查验收;

  6.责令整改。2010年3月21日-4月5日,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的检查情况,限期整改;

  7.复核检查。4月5日-4月10日,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好迎接省政府、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首次实施全覆盖。同时,2010年又是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将作为启动问责的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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