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9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森指[2009]12号)
各市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州委宣传部、林业局:
现将《湖南省2009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林业厅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湖南省2009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社会公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规范林区野外用火行为,有效提升全省森林火灾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根据全省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湖南省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稳定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省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实施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全方位、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宣传内容
1、《
森林防火条例》;
2、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
4、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
5、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6、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和余锦柱、汤杨等英雄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
7、《
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29号)。
三、工作措施
确定4月和9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分别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以宣传普及《
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宣传,做到森林防火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杂志有专栏、林区乡村有标语、交通路口有碑牌,重点地区鸣锣警火,宣传车流动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