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
(湘林资〔2009〕98号)


各市州林业局,省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泰格林纸集团: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各市州“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6]5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09]116号)要求,省厅制定了《各市州和泰格林纸集团2010年木材生产计划安排表》(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规定分解下达木材生产计划。本次共限额下达各编限单位2010年木材生产计划采伐量1261.361万立方米、出材量802.283万立方米(详见附表)。其中:各市州合计采伐量1100.89万立方米、出材量699.63万立方米,由各市州林业局负责分解下达;国有林场合计采伐量136.02万立方米、出材量86.01万立方米,由省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负责分解下达。各市州林业局、省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接到本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本计划以编限单位为单位,全额分解下达到县市区林业局和国有林场,不得从中截留。下达泰格林纸集团采伐量24.451万立方米、出材量16.643万立方米,已分解到8个县市区基地,由林木所在地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监督管理。根据湘政发[2006]5号文件要求,泰格林纸集团其余计划,在其落实采伐地点、搞好伐区调查并提出采伐申请后,再另文补充下达。
  集体(个人)采伐计划中的抚育、更新、低产低效改造、其他以及特殊用途等采伐类型的分项计划,由县市区林业局统一安排使用,按采伐申请和生产需要下达到经营单位或个人,实行台帐管理,采伐类型计划之间不能串用。特殊用途采伐是本次集体(个人)计划中新增加的一项采伐类型,用于征占用林地、自然灾害、按面积皆伐技术性超出指标和罚没材等特殊用途采伐。其计划是从各市州集体(个人)主伐计划中按8%的比例单独留出的,避免与主伐指标混淆,请各市州按上述比例全额分解到各县市区。特殊用途采伐计划使用必须单独台帐管理,采伐证备注栏中应注明“征占用林地、自然灾害等”相关名目,相关技术、审批文件资料必须与采伐证存根联存档备查,计划用不完的退回省厅,不能再向下分解下达。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