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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图片资料征集和编纂工作的通知

  照片主题明确,图像清晰,注明时间、地点、事物、需要说明的人物位置及时任职务。
  照片无广告色彩。
  (二)资料
  资料收(征)集要全面系统,资料来源包括报纸、期刊、档案、图书、图片集、网络、个人提供等。
  入志资料要真实、准确,经过鉴别、核实,时间、地点、任务(单位)、事实等信息准确。不可或缺但有歧义的资料,多说并存。
  二、技术规范
  (一)入志图照都要按照出版的要求进行清绘。
  1.所有照片均要有准确精炼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尽量精确到时、分)、地点、事件、人物、活动内容、过程始末等基本要素(一般不超过200字),需要说明的人物的位置及当时职务等。
  相关材料:包括作者,图照来源(自拍、翻拍、复制、剪辑)供片单位、人,联系方式,拍摄时间。
  2.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图片,必须根据2001年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严格审核期刊封面刊登党和国家领导人图片的通知》(新出报刊〔2001〕141号),严格执行送审制度。
  3.入志图照的著作权问题均应获得使用授权,应注明图照作者姓名、单位、电话、拍照时间。
  4.图照一页多幅时,说明文字集中编排,表明序号。
  5.图照没有损害人物形象的画面。
  6.图照格式:数码图片请提交最大格式,图片长边最低应大于1000pixels。如果为JPG格式,压缩参数请选择高精度12(此为基本要求,某些特例可适当放宽标准)。
  三、行文规范
  行文要求按照全志编委会指定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行文规范》执行。
  注:以上内容如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2008年10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行文规范》(《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2008年10月)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文件,中指组字〔2008〕3号,2008年9月16日)不符,以上述三个文件为准,同时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附件3《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
  图片资料、报送目录提供样式一、图片资料提供样式
  示例:
  图片编号:01

  拟:此处为一张北川县城老城区震后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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