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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3、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严重的火灾。

  4、国界或市界的火灾。

  5、需要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协调的火灾。

  ⒈5工作原则

  ⑴在市政府和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力争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市防火指挥部要逐级落实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思想准备和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⑶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放在首位,把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⑷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根据指挥部成员的职责,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到位、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⒈6预案体系

  森林草原火灾总体防扑火预案,是应对全市森林草原的整体计划,它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行动指南,是指导旗县区防火指挥部编制本行政区域防扑火预案的规范性文件。

  旗县区按照市森林草原防火扑火预案,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分布情况和火险等级,编制符合实际的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防扑火预案。

  ⒈7预案启动条件

  巴彦淖尔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旗县区、农垦局(乌拉山林场)防火办公室火灾报告后,要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并及时提出处置意见。若火灾程度达到以下所列的任何一条,经市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二、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三、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以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尚未扑灭的火灾。

  四、燃烧蔓延超过24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李石贵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杨宽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志勇  市林业局局长

  王志云  市农牧业局局长

  成  员:李 强  军分区副参谋长

  朝 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学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子杰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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