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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巴彦淖尔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职教集团的性质和目的

  ⒈性质:职教集团是由普通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相关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产教联合体,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加入集团,成为集团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之间的各项业务往来,可以通过协作、参股、转让、托管、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

  ⒉目的:职教集团应由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牵头,相关类型的职业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参与,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的,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标。通过组建职教集团,充分发挥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各自的优势,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

  四、组建职教集团的基本原则

  ⒈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

  ⒉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

  ⒊坚持以《集团章程》为其共同行为规范的原则;

  ⒋坚持“五不变”的原则:集团成员原有单位的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核算方式不变、人事关系不变。

  ⒌坚持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实行设备、师资、技术、信息、教学、实习、生产基地、技能鉴定、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人才培养的集团优势,达到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办学与相关企业经营的效益。

  五、职教集团的组织机构和保障机制

  ⒈职教集团实行会员理事会制,由各单位会员组成。集团设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行业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理事大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常务理事会是理事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成员由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和集团成员单位的招生、教学、科研、就业、生产基地和实训基地负责人组成,在理事大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秘书处设在牵头单位,是集团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事务。

  ⒉市政府成立职业教育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统筹协调集团工作,旗县区政府要主动配合,教育、人事、劳动、财政、经委等有关行政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职教集团发展,协调职校和行业、企业的联系,并在政策、经费上给予扶持。

  六、职教集团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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