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情况
全省财产险公司按及格率高低,排名是:人保财险、永诚保险、都邦保险、渤海保险、民安保险、安华保险均为100%。、中华联合97%、太平保险94%、华泰保险89%、太保财险88%,大地财险86%,安邦保险86%,阳光财险86%,平安财险83%,天安保险82%,华安保险78%,中银保险75%,永安保险69%。
全省人身险公司按及格率高低,排名是:人保寿险、新华人寿、嘉禾人寿、太平养老、平安养老、恒安标准、首创安泰、金盛人寿、国泰人寿、合众人寿,幸福人寿、阳光人寿、英大泰和、中美大都会均为100%,平安人寿95%,中国人寿94%,民生人寿93%,人保健康91%,太平洋人寿85%,生命人寿85%,太平人寿85%,泰康人寿83%,中英人寿67%,中意人寿50%。
二、主要特点及问题
此次新《
保险法》考试是第一次全省范围内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考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组织严密。辽宁保监局各有关部门进行了周密计划和精心准备,各保险行业协会及考试中心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确保整个考试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二是认识到位。绝大部分保险机构对此次新《
保险法》考试高度重视,能够按时报送参考人员名单,迅速传达考试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考试工作,首次考试参考率达到95%。三是收效良好。各保险机构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能够统筹兼顾,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有的单位还组织了集体辅导。考试总体上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全省保险机构高管人员法律法规水平也有了较大幅度提升。
同时,通过本次考试,也暴露出全省保险机构及高管人员在学法、用法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保险机构对考试重视程度不高,组织不够严密,少部分高管人员没有将此次考试作为自我检验、自我提高的良好契机,存在敷衍应付等现象。二是部分高管人员对
保险法学习重视不够,特别是一些基层公司高管人员的法律知识掌握不扎实,下功夫不够。三是部分高管人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够强,特别是一些在一线岗位人员重业务、轻学习,对保险基本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