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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济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济南市地震局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二)加强社会管理职能,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三)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在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中,按职责权限审查批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拟订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建设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拟定全市地震监测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地震监测及地震趋势研究、会商,并提出预测意见;负责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人工爆破的有关事宜。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依法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管理;管理辖区内地震灾害预测,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参与拟订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拟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协助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五)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建设地震科普教育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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