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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1.在冶金机械等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主动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围绕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三违”现象严重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研究具体落实措施,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冶金机械等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工序,组织开展重点专项督查和整治。突出冶金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存在爆炸危险的高风险作业活动进行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督促企业严格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规范性要求。

  3.加强事故跟踪督导,充分吸取事故教训。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加强事故跟踪督导工作,强化事故原因分析,总结教训,发现共性及趋势性规律,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强化体系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

  1.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掌握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难点,总结交流经验做法,为下一步指导全省相关工作奠定基础;按照国家总局总体部署,结合年度工作组织学习调研。

  2.各级安监部门尽快建立与省局职能对口的处(科)室,理顺体制职能,配备、调整和充实安全监管人员,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不断强化监管工作力度。

  3.建立和完善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专家库,为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充分依靠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的专家资源,参与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构建“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部门抓监管,政府抓督查”的监管格局。

  4.根据《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冶金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江西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同时根据其他监管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监管工作制度,做到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三)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1.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冶金机械等企业数量、规模、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等情况。特别要掌握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分布和监控情况,按行业建立监管档案。省局要对全省监管行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综合掌握全省监管企业基础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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