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在去年创建4个省级示范县(市)区,1个国家示范区的基础上,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广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作风建设推动“阳光服务”,以监督检查保障“阳光维权”。广泛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的双评活动,继续开展系统内“下评上”活动,不断提高人口计生服务水平。
三、继续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深化文明机关创建。
8、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主动高效服务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全机关形成关心服务基层和育龄群众的浓厚氛围。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抓住每年2次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做好谈心活动,通过组织交流促进党员提高服务意识。
9、加强支部与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的工作联系。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关心机关干部的身心健康,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机关干部职工业余生活。
10、开展文明处室评选活动。修改原文明处室评选办法,把文明处室评选活动作为文明机关创建的主要抓手,落实好文明机关创建的各项工作,对年度文明处室给予表彰和挂牌,把文明机关各项标准真正执行到位。
11、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困难,服务群众需要。继续做好党员干部的挂钩结对任务;做好机关党支部与象山县高塘岛乡的结对工作;做好委党总支与余姚市四明山镇唐田村的结对工作。
四、落实廉政文化进机关,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
12、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今年要开展4次反腐倡廉教育,年初委主要领导讲1次反腐倡廉党课,年中由委分管政工领导上作风建设党课,请有关专家作一次反腐倡廉辅导课,召开一次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大会。
1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分工、要求、标准和时限,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制定《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严格执行干部考核考察和选拔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和奖扶政策“四权分离”机制等。
14、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健全完善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免谈话和函询等制度,促进党内监督规范化。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实行党风廉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和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