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 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把学法和研究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的实效性。定期组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负责)。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任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制度,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比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九)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 制定出台《江西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明确考评主体、考评内容、考评方式、考评结果运用等,推进依法行政考评的科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选择工作基础较好地方和部门进行试点,结合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细化量化。(省政府法制办、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的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将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要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二)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制度,对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改进意见,应认真整改落实。要认真总结归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加强双向交流,提高全省工作水平。
(三)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采取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以及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变化,向社会广为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更好地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权,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