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流感样病人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流感样病人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海南军区后勤部,武警海南总队后勤部,武警海南边防总队后勤部,厅直属各医疗机构,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随着目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本土感染或来源不详病例的不断增加,甲型H1N1流感与一般季节性流感混杂,各地医疗机构在接诊流感样病人时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对流感样病人的诊疗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科学调配资源,根据《海南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甲型流感办〔2009〕31号]和9月14日省甲流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专家研究,结合我省实际,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医疗机构在接诊流感样病人时,应向病人和家属耐心解释甲型H1N1流感在传染性、危害性、临床症状和治疗方法等方面与季节性流感极为相似,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不必恐慌。
  二、流感样病人无须每例采样送检,但重症与死亡病例必须采样送疾控中心检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经采样送检确定为甲型H1N1流感后,原则上不再采样送检。
  病人或家属坚持要进行甲型H1N1流感检测的,按自愿自费的原则,由具有检验资质的医院(如省人民医院)进行检验。
  三、对流感样病人的治疗,主要采取中西医结合的疗法,使用常用感冒药,提倡轻症用中药,鼓励病人多喝水、多休息、清淡饮食。
  四、对流感样病人的处理原则:轻症者(体温在38.5℃以下,症状不明显的)建议其带药回家,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一般为七天)应坚持佩带口罩,避免外出。中症者必要时可在当地市县指定医院观察治疗。对于高危人群,或有重症早期征象者,要警惕重症可能(标准见附件1),应住院留观,并由医疗机构采样后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要在定点三级医院(省传染病医院、省农垦三亚医院)集中收治。
  五、对建议带药回家,居家医学观察的流感样病人,接诊医院应给予相关的温馨提示(式样见附件2)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