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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力度,防范非法收购站(点)出现反弹,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行为;严格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认真审核,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
  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同时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奶农和收购站质量安全意识;开展《乳品安全标准》培训,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省畜牧兽医局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市、县畜牧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任务顺利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各市、县畜牧部门要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畜牧兽医局。
  (三)通力合作,协同作战
  充分调动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构建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体系;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形成各尽其职、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正面舆论,迅速果断处理负面舆论,为奶业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工作安排
  (一)1月-2月,制定下达全省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生鲜乳专项整治抽检计划,印发《关于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全省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3月-4月,在合肥、淮南召开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座谈会;进行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
  (三)2月-5月,开展上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四)5月-6月,对重点市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五)4月-8月,组织奶牛养殖场(小区)业主进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六)3月-9月,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七)7月-10月,开展下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八)4月-11月,根据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和举报投诉,开展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
  (九)12月,全面总结201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附件4:
  2010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部《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颁布施行为契机,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规范饲料生产、经营行为,净化饲料市场,严查在饲料生产、使用中添加的违禁品,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建立健全饲料行业诚信制度,促进全省饲料工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省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培训,提高饲料执法效能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行动,以颁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其配套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卫生标准》、《饲料标签》等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宣传力度,加强对基层畜牧饲料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效能。通过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一支会执法、能执法、敢执法的饲料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和机构队伍建设。
  (二)严格审核,规范生产经营企业
  加强饲料行政审核审批,强化获证企业监管,提高行业进入门槛,提升饲料行业整体水平,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产品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合格饲料生产企业和产品,坚决予以取缔。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定期检查,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并进行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三)强化监测,严打违禁添加行为
  按照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生产、经营和使用全方位质量安全检测。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组织开展对生产、经营企业的例行检查,督促企业建立饲料生产记录等制度,规范生产和销售行为。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
  (四)健全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逐步建立健全饲料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饲料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药物残留监控体系、饲料监察体系、饲料安全预警防范体系、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饲料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徽省农业行业饲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形成上下联动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根据农业部统一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整治要求
  (1)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和养殖环节为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
  (2)开展督查,强化督促整改。
  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将对各地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随机抽查,主要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重点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区、户)生产情况、养殖档案、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各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企业。
  (3)加强培训,提高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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