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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表3:2010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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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件

名称

案件

来源

涉及

农药

品种

组织

查处

部门

涉案

商品

数量

案值(货值

或经济损失)

(万元)

涉案

人数

(人)

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

拘留人数

(人)

判刑人数

(人)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

停产、停业等情况)

            


  注:案件名称要包括市县(区)、单位名称、违法行为等关键词;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

  表4:2010农药经营单位数量分级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合计(个)

其中

村级(个)

乡、镇级(个)

县级(个)

地市级(个)

省会市级(个)

 

 

 

 

 

 



  注:按农药经营所在地进行分级统计。

  表5:2010农药经营单位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

经营单位信息

监管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所属地分级

经营方式

法人

联系电话

年销售额

监管联系单位

联系人

 

 

 

 

 

 

 

 

 

 



  注:所属地分级,指农药经营单位所在地是属于村级、乡镇级、县级、地市级。

  附件3:
  2010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推进全省农牧部门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执法监管,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生鲜乳。
  (二)重点单位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小区)。
  (三)重点区域
  以蚌埠、宿州、滁州、亳州、淮北、阜阳、淮南、六安、合肥、黄山、马鞍山、巢湖等12个市为重点,兼顾其他市。
  四、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组织实施201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在全省范围内,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为重点,开展全省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在奶牛重点市,以三聚氰胺和β-内酰胺酶为重点,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在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检查“两证一单”。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依据监测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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