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2)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各地农业“三品”指导认证工作;二是强化产业监管,重点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突出产地环境监测、投入品控制、生产记录、包装标志使用等各环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项整治由省绿办、环境总站负责。
  8、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农药、肥料、兽药等农资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2)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力量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四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五是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六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提高农民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水平。
  此项任务由委市场信息处(农资整治办)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二)推进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1、完善协调合作机制
  与卫生、工商、质检、食药、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商务等部门形成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制度和平台,完善农业行政部门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领导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协调配合制度。
  2、完善检打联动机制
  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提高抽检工作效率,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3、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平台,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上报和预警管理办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和调查制度。
  4、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修订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农业部门修订相应的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
  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和企业自检或委托检测等项制度,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依据《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规定,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省辖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三、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及时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部署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围绕我委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0月底)
  一是加强检验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二是加强查处曝光。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药物的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检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记录等制度,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五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危害,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统一安排进行总结验收,我委将全面总结2009-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机构和职责分工仍按照2009年整治方案的要求执行,2010年整治活动增加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委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是整治活动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各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推进、指导和落实。
  各地农业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整治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和本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按计划、分阶段对本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评估考核活动,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加强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
  委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和各地农业部门要定期向省农委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材料要全面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各地在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制定应对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炒作的应急预案,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

  附件:1.2010年种植业产品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2010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2010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2010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2010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2010年水产品禁用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2010年种植业产品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四中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巩固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强化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安全间隔期管理为重点,围绕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的生产环节,建立健全生产档案管理,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大农残检测力度,完善监管机制,提升蔬菜、茶叶、水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