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房管系统冬季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沪房管物〔2009〕431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地集团:
冬季来临,为有效应对冬季灾害性天气,降低因寒潮、降雪、冰冻等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现就做好本市房管系统冬季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冬季灾害性天气应对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保民生、保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各项防寒防冻措施,加强值班,提高降雪、暴冷时节的应变能力;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相应完善、及时启动并组织实施应对预案,各级领导要加强指挥协调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待命,遇到突发或异常情况,要迅速上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因寒潮、降雪、冰冻等天气造成的损失。
二、积极预防,措施到位
1、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冬季气候特点,提早防范,全面落实各项防寒防冻措施。各区县房管局要做好防冻保暖宣传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房屋共用门窗的检查,修复缺失破损门窗;采取防寒措施,保证居民正常用水。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要组织力量,对各类危旧房屋开展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做好房屋的查验排险和私有房屋督查督修工作。各区县房屋应急维修中心在发生降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及突发事件时,应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四色预警,按照沪房管修[2009]113号文的有关规定,启动预案,有序抢险。
2、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本市《房屋修缮技术规程》、《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对所管区域房屋的正常使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漏、堵、水、电”及其他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外露水箱和上、下水管等供水设备要进行一次防冻保暖检查,凡破损、遗漏部位应立即予以修复和整改。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住宅小区内的电梯、周界报警、监控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设备损坏、使用故障等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复,确保正常使用;要对住宅小区内老化电线,老式居民住宅楼梯、通道、阁楼、储物室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堆放场所等消防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业主或使用人及时整改;要确保小区道路和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对已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由各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牵头部门负责对防冻保暖情况进行梳理,督促施工单位在降雪来临前完成水表外移、立管、支管和屋面换管的防冻保暖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