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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全省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5.一星级饭店(7家):

  儋州松涛明珠宾馆、琼海富丽华酒店、五指山金源大酒店、五指山林苑宾馆、三亚宏湾宾馆、三亚椰涛海景酒店、三亚嘉辉海景宾馆

  (二)对存在问题的36家星级饭店作出如下处理:

  1.对考核指标不达标的10家星级饭店予以取消饭店星级的处理:

  1)海南华侨宾馆(三星),原因:酒店整体陈旧老化,必备设施不达标,服务质量差;
  2)海南华庄大酒店(三星),原因:酒店转变经营性质,未参加星级复核;
  3)海南大酒店(三星),原因:停业装修改造,未通过整改验收检查;
  4)兴隆金汇假日酒店(三星),原因: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已停业;
  5)海口金亚美大酒店(二星),原因:酒店停业装修未按规定上报,未参加年度星级复核;
  6)海口义龙酒店(二星),原因:酒店未参加年度星级复核;
  7)海南柏宁大酒店(二星),原因:星级标志使用期满五年,未参加星级复核评定;
  8)兴隆邮电度假村(二星),原因: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已停业;
  9)三亚贵景春酒店(二星),原因:酒店管理层星级意识淡薄,管理松懈,硬件老化,服务人员纪律松散,不能达到星级标准和要求。
  10)琼海东园宾馆(一星),原因:已停业。

  以上取消星级资格的10家星级饭店,其星级编号将同时被取消作废,请所在地旅游局(委)收回星级牌和证书。

  2.给予6家星级饭店,暂缓通过复核,限期整改3个月处理:

  1)三亚景利莱度假酒店(四星)
  2)三亚中亚大酒店(四星)
  3)三亚民航宾馆(三星)
  4)三亚海上明月花园度假村(二星)
  5)三亚楼兰海景酒店(二星)
  6)三亚南方海韵酒店(一星)

  3、给予5家星级饭店,暂缓通过复核,限期整改6个月处理:

  1)兴隆金新山庄(三星)
  2)兴隆惠康假日酒店(三星)
  3)万州太阳湖温泉度假村(三星)
  原因: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维修保养、清洁卫生较差。
  4)海南昌隆酒店(二星),原因:不悬挂星级牌,酒店管理欠规范,维修保养不到位,清洁卫生差;
  5)万宁芙蓉大酒店(二星),原因: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维修保养、清洁卫生较差。

  4.对因装修改造或产权变更等原因未参加复核的15家饭店暂缓复核,要求其在2010年6月份前完成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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