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政〔2010〕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驻马店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根据《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新农村为基础,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创新体制和机制,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统一规划,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耕地规模经营,积极破解新农村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等用地难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推动我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任务
1.依据村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县(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五年实施方案等,以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集中整合有关涉农资金,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整村推进”方式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2009年,正阳县实施5个试点村、新蔡县实施3个试点村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10月底以前,完成县级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完成30个行政村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全面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到2012年,整理农田60万亩,整治村庄建设用地1.8万亩,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1.2万亩的用地空间,为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0.6万亩的用地空间。
2.根据省政府开展的“千村整治”示范工程要求,到2020年,完成100个行政村的土地综合整治,整理农田240万亩,整治村庄建设用地6万亩,为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区置换2万亩的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