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
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制度建设,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发改委《关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医疗收费制度业务培训,提高收费人员业务知识能力。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和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严禁设立科室“小金库”;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执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问题。对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医院主要领导和收费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年内,配合物价检查部门开展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行明码标价、收费“一日清”、收费信息公示等执行情况。
(三)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继续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项目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推行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完善预约诊疗服务的管理办法。
抓好世博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把世博工作要求融入医疗服务中,切实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患者的合理诉求,促进医患和谐。优化窗口服务,改善医院管理,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市民满意度。
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促进对医疗服务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严肃查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开大处方、乱收费以及贪污、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结合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医师定期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执业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
进一步细化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医德档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收入分配、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
年底,市卫生局将与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联合开展卫生行风万人问卷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四)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招标细则,按流程、按专家评分严格执行,全部采用电脑操作完成,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促使药品招标采购更加公开透明。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本市社区卫生机构补充基本药物目录纳入招标采购,并在基层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医疗机构使用,保证临床应用。医用耗材采购将全面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初步完成网上结算功能,方便医疗机构网上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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