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制止渔船越捕涉外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4工作任务

  1.4.1 加强宣传教育和边境管控,减少涉外渔业事件发生,杜绝严重涉外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边海防地区社会稳定。

  1.4.2 制止渔船越入他国水域捕捞作业,避免重大越捕事件和严重涉外事件发生。

  1.4.3 紧急救援和处置水上发生的重大海难、沉船事件。

  1.4.4 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市委、市政府是制止越捕涉外事件的领导机关,市边海防委员会是具体执行机构。组建丹东市制止越捕涉外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市长

  副总指挥:常务副市长

  分管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

  指  挥:外事办主任、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交通局局长、工商局局长、海事局局长、监察局局长、旅游局局长、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海警第二支队支队长、东港市市长、宽甸县县长、合作区管委会主任、振兴区区长、元宝区区长、振安区区长。

  成员单位:市边海防委办公室、法制办、外事办、口岸办、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交通局、海事局、旅游局、信息产业局、公安局、安全局、财政局、卫生局、气象局、丹东港务集团;边防团、公安边防支队、海警第二支队、丹东边防检查站、丹东港边防检查站、丹东海关、缉私分局、大东港海关、丹东检验检疫局、东港检验检疫局;东港市、宽甸县、合作区、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等地方部门的主要或分管领导和各有关军警部队的主要指挥员为指挥部成员。

  2.2成员单位职责:

  2.2.1市边海防委办公室:是市政府制捕专项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和信息综合工作,为领导指挥、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2.2.2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切实加强港口、渔船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做好对渔船民的守法教育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越捕和其它违规行为,做好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2.2.3市工商局:负责修造船厂(点)和船舶交易市场的行业监管。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修造船有关手续,坚决依法取缔非法修造船厂(点),严禁制造和维修无合法手续的船只;规范船舶交易行为,严禁私自交易船舶,防止再出现新的“三无”船只。

  2.2.4市交通局:负责运输、贸易船只的管理,防止运输、贸易船只非法越界和走私易物。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