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工程项目开工前扬尘控制措施审查制度,督促指导工程项目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扬尘控制责任制,健全业主、监理、施工三方以及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全体参与的施工扬尘控制管理网络,完善项目扬尘控制责任体系,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和人员主动抓好扬尘控制工作,落实项目参建各方的扬尘控制主体责任。
(二)健全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机制
1、在已建立并执行的巡查制度、约谈制度、例会制度、通报制度、建档制度等一系列扬尘控制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新的规定和形势要求,修订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程序和规定,并狠抓落实。
2、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信用体系,建立建筑施工扬尘责任主体行为档案,对扬尘控制行为实施计分管理。对不良信息记录实行层级预警,分别予以约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对信息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标准化工地和市级文明工地评选,并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质增项或升级等方面绿色通道。同时,定期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以及主流媒体上公布信用情况。
(三)抓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难点重点
1、对平基土石方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等易产生施工扬尘的工程项目以及涉及面宽、战线长、易反弹、施工环境差的开发片区,成立专门的扬尘控制督导小组,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帮扶指导。
2、在五一、汛期、高温酷暑期、国庆、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增大检查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3、继续严格实施现场全封闭、场地硬化、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控制、运输车辆管理、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湿法作业等规定,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
(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科技进步和标准化建设
1、推广安装电子监控设施,推广使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全自动冲洗车辆,力争从2010年10月起,在土石方量10万方以上或工期3个月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现场安装监控设施,所有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配备全自动冲洗设施,从硬件上推动扬尘控制科技进步和标准化建设。
2、在市管项目至少培育10个标准化示范工地,在主城各区及江津区至少培育4~5个区管标准化示范工地,并通过召开现场会、专题会的形式,加强扬尘控制规定的的宣传贯彻和先进经验、方法的交流学习,并共同摸索研究经济适用、方便易行的新工艺和新方法。
3、鼓励、引导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推广使用预拌商品砂浆,控制水泥、砂、石等材料进入现场,最大程度减少现场搅拌作业,改进施工方式,提高扬尘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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