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老干部服务和党群、机关工会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三)综合处
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收支汇总、报送和审核管理;负责编制和汇总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承担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问题调研工作;拟定加强和规范财政票据监管办法和制度;负责财政票据的保管、领购、使用、核销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廉租住房预算资金工作;监督和指导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预算处(税政处)
研究提出本市财税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定年度财政收入计划;拟定市本级预算编制政策,组织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审核汇总本市年度预算草案;管理市本级预算指标;办理预算追加、调整事项;承担省与市、市与区财政结算工作;负责市对区转移支付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有关税源调查、统计、分析;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具体实施意见;协调处理税收争议;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五)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拟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划拨和结算;负责财政总结算,审核汇总部门决算工作;统一管理市本级财政资金账户;负责国库资金调度和上下级资金对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兑付工作;统一管理市本级财政会计档案。
(六)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监管有关经费及专项资金;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定点饭店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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