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0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有关事宜的通知
(冀商外贸函[2009]81号)
各出口企业:
第20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第20届华交会”)定于2010年3月1日-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举办。现将我省有关组团参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报
第18届华交会分配给我省摊位总数为42个,其中服装11个、家纺14个、日用消费品15个(家居8个、其它7个)、装饰礼品2个。请各参展企业尽快填写《参展报名表》(附件一)确认展位。
二、展位配置
三面围板、一块中英文楣板、二个射灯、一个电源插座(220V)、一张洽谈桌、四把椅子、一个锁柜和地毯。
三、参展费用
1、展位费:每一标准展位费用16000元/9平米。
2、会务费:我省交易团统一安排会务,会务费2500元/人(包括住宿、班车、早餐)。本届华交会会务安排在浦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证件费:每个标准展位限3张代表证(证件免费),超限人员每位另收超员证费500元。每个标准展位限2名布展人员,工本费10元。
根据大会规定,各参展单位务必在2009年12月4日前将展位费、人员会务费一次性汇至下述账户,汇款时请注明2010年华交会费用,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省商务厅外贸处, 传真号:0311-87909903。逾期不汇款视为自动放弃展位,展位由交易团另行安排。
户 名:河北省进出口商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机场路支行
账 号:800201135308091001
汇款用途:2010年华交会费用
四、报送参展人员名单及照片
请按要求报送参展及专门布展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2),正式参展人员不需办理布展证;参展代表每人交2寸近照1张,专门布展人员每人交1张1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请将人员名单和照片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外贸处,以便及早办理证件。
五、免费刊登《华东出口商品及企业集萃》
请直接与华交会集萃编辑部联系(见附件三)。
六、展样品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