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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本费费率表

建筑工程

1.40

 

单独装饰工程

0.80

 

市政工程

0.70

 

安装工程

 

3.00

园林绿化工程

0.60

 

房屋修缮工程

0.80

 

临时设施基
  本费费率

建筑工程

2.00

 

单独装饰工程

1.50

 

市政工程

2.00

 

安装工程

 

按原定额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

1.00

 

房屋修缮工程

1.80

 

注:1、本费率以单位工程计取。建筑工程包括工程所含的给排水、照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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