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常设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相应的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
(五)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最近3年应连续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二、资格申请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注册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需提交如下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企业向所在设区市商务局提交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申请书;
(二)设区市商务局向省商务厅提交的关于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请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五)工程建设类单位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还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非工程建设类单位需提供海关出具的出口额证明或商务部出具的相应业务统计证明;
(六)与对外承包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请单位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及常设人员状况的说明及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
(八)申请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文件;
(九)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登陆“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点击“在线办事”,点击“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系统”,点击“申请证书”,输入“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显示“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申请表”,选择“工程类”或“非工程类”,正确填写“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申请表”,点击“保存”,完成网上申报。
(二)书面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