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棚膜蔬菜信贷投入政策。农行、农村信用联社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通过信用社担保和农户联保等行之有效形式,积极为棚膜蔬菜户提供贷款,一户一次贷款额度不低于3万元。从有利于棚膜蔬菜发展出发,小额农户贷款自助可循环3年。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蔬菜信用担保公司,为农民发展棚膜蔬菜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开展棚膜蔬菜保险业务。
(五)扶持棚膜蔬菜发展政策。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整合资金,扶持棚膜蔬菜发展,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强逐年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扶持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示范园区建设、蔬菜种苗引进和繁育、技术示范和推广、菜农技术培训、日光温室建设贷款贴息、棚膜蔬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
(六)推进棚膜蔬菜科技进步政策。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农业站所技术人员进入棚膜蔬菜园区,创办科研生产联合体,建立示范试验基地,对从事蔬菜的种植、新品种选育和初加工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要加强和推进棚膜蔬菜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每个乡(镇)特别是棚膜蔬菜重点发展乡(镇),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科技人员为菜农提供技术服务。要加强棚膜蔬菜技术培训,对符合培训范围的,享受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政策。
(七)棚膜蔬菜市场开发政策。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加强经纪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对棚膜蔬菜市场的开拓作用。支持棚膜蔬菜园区和大户参加各种展销会,鼓励出口棚膜蔬菜产品开发。加快推进棚膜蔬菜市场建设,对新建区域性棚膜蔬菜中心市场,政府要给予适当补助,并在5年内免征一切税费。鼓励发展创立品牌产品,对认定的中国名牌农产品,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六、组织领导
发展棚膜蔬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
(一)抓好责任落实。发展棚膜蔬菜产业,实行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业、财政、发改、科技、商务、国土资源、农行、建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水利、交通、电业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加强棚膜蔬菜工作目标化管理,层层落实发展任务和工作责任。
(二)抓好规划落实。各地要在蔬菜用地全面普查和测土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棚膜蔬菜发展规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