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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二)各保险省级分公司清理登记报告(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清理登记汇总表》)应由省级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于2009年10月20日前报送我局。清理登记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清理登记工作的总体情况、清理登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拟采取的整改和处理措施、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暂停受理我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邢志刚 电话:0951-5699026

  附件1: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清理登记汇总表(本公司代为申报资格)

  附件2: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清理登记汇总表(非本公司代为申报资格)(略)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清理登记汇总表(本公司代为申报资格)

  填报单位:   2009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核准时间保险兼业代理协议签订情况代理保费(万元)应收保费(万元)是否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是否使用手付费结算清单是否建立业务台帐培训时间(学时/每年)
是否签订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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