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服务范围,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扶持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四化”合作社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成立区域性联合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农民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和社区股份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积极发展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专业服务。
25、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重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总结推广胶南市林权改革经验,加快推进全市林权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加快发展林业产业,编制完成青岛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和科技示范基地的培育力度,抓住承办2014年世界园艺博览会机遇大力发展种苗花卉产业,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加强林业执法,加大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依法维护生态安全。
26、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坚持政策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级转移支付管理,建立稳定的村级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公益性镇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工作,防止发生新的镇村债务。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落实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五市供销社服务功能。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7、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都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干部配备、财力投放上全面体现“三农”是重中之重的要求。巩固农村基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农民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调整完善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大农村政策落实力度,及时组织专项督查。
28、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采取“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支部+协会”等形式建立联合党组织,不断扩大党在农村的组织覆盖面。加强镇党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重点抓好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镇党委书记年度考核工作。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采取“三推直选”的方式,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的岗位待遇,统筹解决好其他村干部待遇问题,切实落实好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抓好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依托市委党校培训600名村党组织书记。认真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机制,确保他们在基层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大后进村班子治理整顿力度。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规范异地发展党员工作。扎实推进远程教育入户工作,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