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新农村建设深化工程,切实改善农村民生
13、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在搞好市、区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加强镇(街道)、村(居)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市、区市、镇(街道)和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年实现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全年组织农业劳动力培训2万人。全面摸清我市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培训规划,对农村劳动力实行订单式培训。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春风行动”,为农村劳动力求职和企业招工搭建平台。继续落实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扶持政策,逐步形成以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工作格局。深入推行“金智惠民”创业贷款工程,发挥好农民创业扶持基金的作用,年内扶持1万名农民自主创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
14、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优化农村中小学资源配置,重点改造150所农村薄弱中小学。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保持职普教育比例大致相当。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继续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落实好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免除住宿费和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政策。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完善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选派5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教师队伍,推进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学生营养干预机制。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落实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逐步实施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业务技能规范化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新型卫生支农服务工程和卫生强基工程,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互动帮扶机制,引导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出台卫生支农工作管理规定,建立市、区市分级负担的卫生支农经费补助机制。继续落实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晋升中级以上职称前要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的规定。加大农村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力度,完善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个一”工程和“育农、乐农、靓农”工程,积极开展“新农民、新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开展农村美化活动,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镇(村)综合文化站(室)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设和综合利用,新建“农家书屋”1000个,继续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继续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持制度,继续开展农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