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
(甬政发[2009]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2020年)
为增强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根据《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2006〕6号),制定本纲要。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和现实基础
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作为衡量科技投入质量效益的重要标准之一,作为技术创新支撑发展的主要导向指标和作为一种核心战略资源和竞争工具,已成为各国、各地区推进自主创新,服务和支撑发展,增强区域经济持续发展能力,衡量科技是否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指标。2008年,《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标志着知识产权战略成为国家战略之一。面对这一新形势,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打造信用宁波;有利于引导科技创新;有利于促进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合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对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现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速,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知识产权的创新(生产)持续增加。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多年居副省级城市前列。二是知识产权产业化转化不断加速。全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50家,宁波市科技型企业84家。三是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著名品牌和优势企业,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品牌之都”称号。四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体制初步建立,先后制定了《
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
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体系初步形成。五是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不断扩大,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结合实际不断深入,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2004年宁波市被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7年被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为宁波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从总体上看,以拥有知识产权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有待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的重组、品牌建设、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有待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特别是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和技术壁垒的能力和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有待解决,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素养有待进一步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