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重点、难点在农村。要强化对“三农”的投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使“三农”投入总量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的规定。积极推进支农项目资金在各级次的整合,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和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坚持对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继续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3.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抓住国家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的机会,突出抓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准确把握国家农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结合我省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需求,争取国家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专项和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建设等项目,严格项目执行程序,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按照江西省新增百亿斤优质稻谷生产能力规划的要求,启动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力争在36个粮食主产县建好30个万亩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点。继续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全年造地5万亩,土地整理68万亩,新增耕地6万亩。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农业支柱产业,坚持“内外并举、产业招商”的方针,选择好一批农业重大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
4.增强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紧紧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以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使城镇化成果更多地惠及农村和农民。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切实抓好城镇规划,在做大做强做优做美区域中心城市的同时,突出以县城为中心,抓好特色镇、重点镇、交通枢纽镇建设。积极探索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小城镇规划区内商品住房的有效办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和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5.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峡江、浯溪口等重大水利枢纽工程,继续抓好山口岩、伦潭水利枢纽建设,加快鄱阳湖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工程、五河重点段防洪整治工程、中小河流治理、1-5万亩圩堤加固整治步伐。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着力解决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功能退化问题。继续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认真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全面完成规划内66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强病险水闸加固整治建设,推进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扩大节水灌溉面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植物保护、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强气象工作,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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