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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2010年2月8日 赣发[2010]3号)


  2009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努力克服市场、气候等不利因素影响,农业农村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农业生产再获丰收,粮食总产再创新高,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亮点,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三农”问题仍然错综复杂、积淀较深,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仍然存在,对农业农村发展的不利影响不可低估;农业基础仍不稳固,对农业稳定发展的不利影响不可低估;城乡二元结构仍未破除,对统筹城乡发展的不利影响不可低估。全省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既要增强必胜信心,又要增强忧患意识,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做得更好。

  2010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围绕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以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线,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要保障,以建设现代农业为重大任务,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目标,以改善农村民生为重要内容,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为持久动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夯实“三农”发展基础,扩大农村需求空间,抢抓机遇,危中求进,力争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400亿斤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确保农民收入不徘徊,确保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一、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为龙头,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进程

  1.坚持把统筹城乡的立足点放在加强“三农”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引领江西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宏伟工程。要精心组织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生态立省、绿色发展为基本取向,全面做好“三农”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的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加强“三农”这个根本立足点,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将政府的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积极引导社会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推进城乡改革联动,着力打破城乡分治的体制和结构,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尽快在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扎实开展南昌、新余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试点工作,争取用三至五年的时间,成为我省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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