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组织实施(9月-10月)
1、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申请购机。各实施县按照《甘肃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执行。
2、进一步明确和鼓励农民与经销企业直接商谈补贴机具供货价格。
3、建立规范的书面材料档案库和补贴机具计算机信息档案库,并及时上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
4、及时办理补贴资金结算手续,各县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补贴工作。
5、组织检查组进行督查和核实,为购机户提供服务,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总结(11月1日-11月20日)
项目实施工作结束后,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对专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须在11月10日前将实施工作总结及各级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农机局和财政厅。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对全省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底前将专项工作总结和补贴机具计算机信息档案资料上报农业部和财政部。同时,组织开展补贴购机户的回访和调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为做好2009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将第二批补贴资金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省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电话:0931-8419960,咨询服务电话:0931-8320294,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931-8322315。
(二)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阳光操作
秋季农业生产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加快实施进度。要统筹安排,组织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做好补贴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各实施县要认真做好农民申请、审核、供货、补贴资金结算等各项工作,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机具供应到农民手中。
(三)加强补贴工作监管,确保补贴机具质量
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验货制度,落实验货员责任,对补贴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确保补贴机具质量和地区适应性。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户选择购机,同时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机手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