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监督、指导全省监狱罪犯劳动生产,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九)领导监狱企业,监督管理监狱和监狱企业国有资产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十)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省监狱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指导全省监狱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监狱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起草全省监狱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监狱系统信息和文秘、保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全省监狱系统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应用以及“江苏监狱网”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法制处(信访办公室)
负责全省监狱工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审查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其他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参与全省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系统信访工作。
(三)刑罚执行处
指导、监督全省监狱执行监管改造罪犯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指导监狱依法开展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减刑、假释建议的工作;承担依法审批、核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具体工作;承担审核监狱提出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建议,并依法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具体工作;参与指导监狱狱务公开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受理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工作。
(四)狱政管理处
管理全省监狱对罪犯的收押、调遣、刑满释放等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罪犯考核和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监管安全防范、罪犯管理制度执行以及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罪犯工作;参与全省监狱重大狱情的调查处置和监狱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工作;参与全省监狱关押布局和狱政警戒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全省监狱警戒具、武器弹药、警务装备等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与检察机关、武警部队等单位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