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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司法鉴定管理处

  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工作,遴选和管理省级司法鉴定机构;指导、监督全省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组织、指导全省司法鉴定人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

  (七)监狱劳教工作指导处(研究室)

  指导、监督监狱、劳动教养及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组织、协调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参与综合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司法行政业务统计工作。

  (八)基层工作处

  拟订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省司法所建设;指导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承担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省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工作。

  (九)国家司法考试处(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省国家司法考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我省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规章制度;承办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复核、报批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

  (十)计财装备处

  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装备配备规划,负责装备的计划、审核、分配的具体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保留政治部,归口管理人事警务处、宣传教育处。

  (十一)人事警务处

  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组织、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省属监狱劳教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承办厅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协管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和警衔评授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十二)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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