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的通知
(甘农机发〔2009〕82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2010年国家将适当增加农机具补贴资金投入,部省两级选型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请各地迅速开展2010年当地农机具需求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中央财政拟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0年国家拟进一步扩大中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目前的12大类38小类128个品目扩到12大类45小类180个品目(详见附件)。其中,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不超过20个品目的其它类机具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注: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拟暂不补贴)。
二、省级选型范围
省级非通用类选型范围:一是2010年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2大类的45小类180个品目中的部级选型产品以外的其它机械;二是地方自选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20个品目其它机械。参与省级非通用类选型的机具必须是已列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省(区、市)支持推广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及增补目录的产品。
三、相关要求
(一)继续做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各项收尾工作。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财办农[2009]66号)要求,继续扎扎实实地完成好2009年补贴各项收尾工作,加强检查和调研,搞好绩效考核,确保实施成效。要及时做好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信息的采集录入、统计分析,各县(区、市、农场)要将电子信息档案资料于12月20日前录入完毕。
(二)对于未列入2010年国家拟补贴范围,各地又需求量较大的机具,要在上报材料中予以注明,推荐为省级自选品目,并于本月底前上报省局。
(三)2010年补贴资金需求报告由各市州农机(农牧)、财政局联合行文于2月1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
1、各市州农机主管部门须对各县区资金需求总量进行审核,并结合各地实际进行排序,统一上报。